合肥拼团购房69群(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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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发布楼市新政八条!涵盖制、二手房限购、热点楼盘摇号限售等八方面!

发布时间: 2021-04-06 09:25:30

来源: 合肥房管局

分类: 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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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楼市热度一直非常高,众多新盘有首开即罄的情况出现。为了促进合肥楼市的平稳健康发展,坚持“房住不炒”定位,今日合肥楼市新政执行,涵盖制、二手住房限购、热点楼盘“摇号+限售”等八个方面,新政自2021年4月6日起施行。政策详情如下:

合肥楼市新政

1、稳定增加居住用地供应

2021年,在近年居住用地平均供应量的基础上增长10%,确保全市不少于9000亩,单列租赁住房用地900亩。及时、准确、全面公开居住用地信息。加大存量居住用地开竣工履约监管,对未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严格追究其违约责任。

2、实行市区内,成套住房入学年限政策

在执行我市现行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基础上,实行同一套住房,6年内只能享有内小学1个,3年内只能享有内初中1个,多胞胎、二孩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除外。

3、深化住房限购措施

暂停市区范围内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滨湖新区、政务文化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其他区域指定学校的范围内购买二手住房。暂停向法人、非法人组织出售市区范围内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经批准的人才公寓、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外)。通过司法拍卖或招投标中心公开拍卖方式取得市区范围内商品住房的,均应当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政策,并设置为竞拍条件。

4、实行市区热点楼盘“摇号+限售”政策

加强房源信息公开监督,对登记购房人数与可售房源数之比大于(含等于)1.5的热点楼盘,均应实行摇号销售,并由公证机构公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公证摇号销售商品住房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提供不低于30%比例的房源用于刚需购房。摇号所购房源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3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5、从严调控商品住房价格

新取得的居住用地,实行住房项目均价控制,商品住房平均备案价格不得突破土地出让前预测均价;从严控制楼幢计价面积,未列入容积率计算的地下部分不得作为住房面积对外销售;合理确定楼层差价,同一幢楼的同一套型价差幅度原则上控制在10%以内。

6、加强住房贷款审慎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防止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1]39号)要求,加强个人住房贷款首付资金来源、最低首付比、偿债收入比、贷款资质的审查,严肃查处经营贷、抵押贷流入房地产市场行为。严格落实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法人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和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不得超过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规定的上限。

7、加大租赁住房建设力度

在已建近17万套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基础上,继续用足用好国家支持政策,深化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工作,多渠道增加租赁房源供给。2021年,力争再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2万套(间)以上,着力解决好新市民和青年人的住房问题。

8、严厉打击各种房地产市场乱象

严禁房地产销售中任何形式的价外加价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收取或者委托第三方收取房价款以外的团购费、咨询服务费、信息费等任何费用,不得以捆绑搭售车位、储藏间、委托装修等任何形式加价或变相加价销售;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销售新建商品房的,除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合理佣金外,禁止向购房人或通过第三方向购房人收取购房价款之外的任何费用。严禁通过网络、自媒体等煽动房价上涨、渲染市场恐慌情绪、哄抬房价、恶意炒作市场等行为。

以上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由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部门从严查处。鼓励社会各界人士举报上述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电话: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0551-62638155、市市场监督管理局0551-12315、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551-63755781、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0551-63537738)。

有关部门将继续密切关注房地产市场的变化,若发现不良苗头,会及时跟进出台相应政策,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手住房限购范围

本市户籍家庭二手住房限购区域具体如下:

01、滨湖新区

合安高速以东,繁华大道以南,包河大道和十五里河以西,环巢湖大道以北区域。

02、政务文化新区

北匡河以南,合作化路以西,金寨路以西,绕城高速以北,集贤路以东,西二环—西匡河以东区域(含恒大华府、保利香槟、文一名门、市消防支队、当代MOMA)。

03、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不含合作园区)

长江西路以南,将军岭路以东,西二环路集贤路以西,肥西地界以北区域。

其他区域限购范围:

1.合肥市南门小学(本部)

2.合肥市红星路小学(本部)

3.合肥市六安路小学

4.合肥市南门小学森林城校区

5.合肥市六安路小学中铁国际城校区

6.合肥市第四十二中学(本部)

7.合肥市第四十五中学六安路校区

8.合肥市第四十五中学森林城校区

9.合肥市第四十五中学橡树湾校区

10.合肥市西园新村小学北校教育集团西园新村小学北校(西园校区)

11.合肥市安居苑小学教育集团安居苑小学(天鹅花园校区)

12.合肥市安居苑小学教育集团安居苑小学(安居苑校区)

13.合肥市稻香村小学教育集团稻香村小学(岳西路校区)

14.合肥市五十中学东校教育集团五十中学东校(西园校区)

15.合肥市五十中学西校教育集团五十中学西校(贵池路校区、合作化路校区)

16.合肥一六八玫瑰园学校初中部(东、西校区)

17.合肥一六八玫瑰园学校南校区初中部

(以2020年合肥市区划分方案为准,后期划分若有调整,则对应调整。)

根据房地产市场交易监测情况,对出现异常交易的区域适时调整二手住房限购范围。调整范围由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对外公布。

政策内容转载自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政策原文及政策解读请戳>>合肥楼市新政八条内容原文和政策解读

责任编辑: zhoulingling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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