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拼团购房199群(71)
  • 浅浅:这个楼盘到底好不好?
  • 雪花飘飘:好的呢。
  • 零:这个楼盘周边环境设施怎么样?
  • 英雄:我去看过,很齐全。
  • 牛转乾坤:这个楼盘价格波动大么?
  • 日记本:这个楼盘性价比高。
  • 回忆:我建议你们去楼盘看看。
  • 大头:也可以直接咨询置业管家。
  • 吃了么:什么时候大家一起去看看啊。
  • 蓝天:上周我已经签合同了。
132人申请入群

沧州限购: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提至60%

发布时间: 2017-03-24 09:10:09

来源: 观点地产网

分类: 国内动态

331次浏览


3月23日,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强化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指出居民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提高至30%;购买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提高至60%;停止发放三套住房贷款。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查询《通知》获悉,非沧州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主城区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暂不得在主城区购买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主城区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暂不得购买普通住房(144平方米及以下)。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向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购房人出售住房。

除此之外,《通知》中也强调实施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对在主城区内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对主城区已拥有1套住房且无购房贷款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对主城区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对在主城区购买第3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中还对土地供应作了说明。近期,沧州将再次组织一批商住用地上市出让。进一步加大闲置土地清理排查和处置力度,属开发企业原因取得土地未按规定期限动工开发满一年的,按照土地出让价款的20%征缴土地闲置费;未动工开发满两年的,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责任编辑: xwhefei6688

团购报名

最新楼讯
楼盘导购更多>>
购房指南更多>>
小编推荐
订阅楼市楼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