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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房产局下发通知:商品房销售需公示20项内容

发布时间: 2013-05-11 17:47:50

来源: www.loupan.com

分类: 本地楼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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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商品房销售现场必须设置醒目的公示牌,除了正常必须公布的楼盘信息外,前期物业服务收费依据及标准、小区楼房传热系数、门窗综合遮阳系数等信息均要公布。同时,小区项目周围的不利因素也要如实设立特别提示。

根据合肥市房产局公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现场信息公示的通知》要求,今后商品房销售现场要设立详细的项目信息公示牌,总共包括20项内容。

其中,除了国有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基本信息,还需要公示项目位置坐落、容积率、车位配比率、装修状况、代收代办费用等共24项内容;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信息,包括销售单价、总价、优惠折扣及条件、销售状态等,同时公示牌上还公布了物价部门12358价格监督电话以及企业投诉电话;民用建筑节能信息,包括墙体、层面和地面传热系数、保温材料层厚度,门窗传热系数、综合遮阳系数等内容。

此外,在众多公布信息中,项目不利因素特别提示格外引人注目。据介绍,以往部分开发商为了销售便利,极力放大项目周边有利因素,将小区粉饰为难得的高品质楼盘,而对不利因素只字不提。因此,合肥市房产局规定,项目不利因素特别提示内容应包括项目土地、在建工程抵押情况,小区内部和外围配电房(变电所)位置、垃圾场收集点,临时停车位、采光、通风、楼间距、日照分析报告等情况。(郜征、丁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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