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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讯|新站区3宗共64亩体育商业用地暂定7月7日拍卖

发布时间: 2017-06-07 16:31:07

来源: 合肥土地市场网

分类: 购房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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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合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经合肥市土地管理委员会批准,合肥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出让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备注:

本次供应的地块,如竞买人数达不到3人,报市土委会“取消供应”,或采取转挂牌方式或现场竞价供应。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法人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活动(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竞买约定

1、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市国土局书面提出。

2、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四、竞买登记

1、所有报名参与竞买上述公告中地块的意向竞买人,须在合肥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合肥土地市场网等网站中下载《合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系统操作手册》,并认真阅读。报名参与竞买上述公告中地块的竞买人均视为自愿接受《合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系统操作手册》、出让公告和出让文件中所有规则的约束、按照交易规则进行操作并接受网上交易的最终结果。

2、凡报名参加竞买上述公告中地块的竞买人,须取得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资格,并绑定有效的数字证书(CA)。办理的程序是:

输入http://www.hfztb.cn/hy,登录并注册土地拍卖企业库后,携带网上注册的纸质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竞买人印章),至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A区二楼办事大厅企业信息登记窗口办理审核手续。竞买人委托代理人代办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企业库注册后,竞买人至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A区二楼办事大厅CA窗口,领取数字证书(CA)。联合竞买的,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需要依上述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3、2017年6月12日至7月4日,竞买人凭数字证书(CA)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点击所要参与竞买的地块,在线上传《竞买申请书》等报名资料后,携带报名地块所要求提交的书面资料,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部6楼629室进行资格预审。在报名时须提交《网上交易承诺书》。

4、竞买人可以通过合肥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合肥土地市场网等网站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或输入网上竞买系统网址http://www.hfztb.cn/hy登录。各报名竞买地块的竞买人在正式竞买前,可在登录网址进行模拟操作演练。如有疑问,可致电0551-66223830进行咨询。网上交易系统务必使用IE7、IE8、IE9浏览器登录、使用,否则可能导致异常。

5、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5日上午11:30。交纳竞买保证金须转至合肥市国土资源局保证金专户,保证金以实际到帐为准。

名 称:合肥市国土资源局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信银行合肥分行营业部

帐号将在报名资格预审通过后从网上交易系统中自动产生。特别提示:系统会针对每宗地的每家竞买人生成唯一的保证金帐号,竞买人须详细验证并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

6、竞买人须在竞买保证金缴纳后,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五、竞买须知

1、本次公告地块现场拍卖的起始时间为2017年7月7日下午14:30。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2、竞买人携带公章、《竞买资格确得人与地块所在地国土资源部门现场签署《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出让结果。

六、 其他

1、出让地块具体规划指标以规划部门出具的正式文件为准,出让地块具体情况详见出让文件(以上地块参考价不含契税、印花税)。土地准确面积以测绘部门实测为准,该地块具体出让信息以出让文件为准。

2、新站高新区XZQTD198号地块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未签订的,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竞得人在签订出让合同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

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4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1年内竣工(结构封顶)。若未按期开工或竣工,根据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按合政〔2014〕31号文件要求,追究违约责任。

竞得人须按照规划设计条件要求和批准的规划方案建设1座建筑面积不少于7000平方米的综合体育馆。建成后须全部自持,整体运营。此款由新站高新区管委会负责监督落实。

竞得人须确保体育馆项目在竣工(结构封顶)后1年内正式运营。如未按期投入运营,视为违约,按本次出让土地面积以50万元/亩标准支付违约金。此款由新站高新区管委会负责监督落实。

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30日内在合肥新站高新区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并全额纳税。

3、新站高新区XZQTD184号地块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向新站高新区提供引入有四星级标准以上(含四星级)酒店运营经验的专业酒店管理公司入驻本地块的相关协议。否则,取消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

竞得人须按照规划设计条件要求和批准的规划方案建设地上建筑面积不少于2.6万平方米、客房数不少于300套的四星级以上标准(含四星级)酒店。酒店建成后, 须全部自持,整体运营。此款由新站高新区管委会负责监督落实。

竞得人须在整个项目竣工(结构封顶)后10年内,年均缴纳税收不得低于1300万元人民币。否则,视为违约,由新站高新区管委会会同税务部门负责监督竞得人以现金方式补齐。

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未签订的,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竞得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

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4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1年内竣工(结构封顶)。若未按期开工或竣工,根据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按合政〔2014〕31号文件要求,追究违约责任。

酒店项目须在竣工后1年内投入运营。竞得人承诺酒店在竣工后1年内正式运营;除酒店和办公楼外其余商业部分须在竣工后半年内满铺运营。如未按期投入运营,均视为违约,按本次出让土地面积以100万元/亩标准支付违约金。此款由新站高新区管委会负责监督落实。

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30日内在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并全额纳税。

4、新站高新区XZQTD229号地块竞得人须按照规划设计条件要求和批准的规划方案建设,项目建成后,自持房屋建筑面积不低于总建筑面积的70%。自持房屋的位置、分摊占地的界线、用途和计容建筑面积,执行市土委会2016年第七次主任(扩大)会议纪要的规定,即:由规划部门会同房产部门、地方政府(或开发区管委会)和国土部门在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中明确。

竞得人须按照规划设计条件要求,规划建设地上建筑面积不少于8000平方米、客房数不少于200套的四星级标准以上(含四星级)酒店;地上建筑面积不低于1万平方米的餐饮特色街区;地上建筑面积不低于2万平方米的集中商业。否则,均视为违约,由竞得人按本次出让土地面积以100万元/亩标准支付违约金。此款由新站高新区管委会负责监督落实。

竞得人须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向新站高新区管委会提供在集中商业房屋中引入诸如大润发、永辉、华润万家等同级同类品牌的大型超市入驻本地块的相关协议(协议须明确大型超市入驻时间)。否则,均视为违约,由竞得人按本次出让土地面积以100万元/亩标准支付违约金。此款由新站高新区管委会负责监督落实。

竞得人在项目建成投入运营次年起10年内,年均缴纳税收须不得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否则,视为违约,由新站高新区管委会会同税务部门负责监督竞得人以现金方式补齐。

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未签订的,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竞得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

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4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1年内竣工(结构封顶)。若未按期开工或竣工,根据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按合政〔2014〕31号文件要求,追究违约责任。

竞得人须确保酒店项目在竣工(结构封顶)后1年内投入运营,特色街区和集中商业须在竣工(结构封顶)后1年内满铺运营。如未按期投入运营,均视为违约,按本次出让土地面积以100万元/亩标准支付违约金。此款由新站高新区管委会负责监督落实。

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30日内在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并全额纳税。

5、项目建设单位须在《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公示牌》中载明开工、竣工(结构封顶)时间。

6、竞得人须按照《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合政办〔2016〕37号)和规划方案要求配建规定数量的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按照合规〔2012〕104号文件要求,满足建筑设计方案节能审查要求。

7、竞得人须无偿实施并管护地块所在城市道路路段绿线内的绿化(绿化及铺装方案报规划部门审批备案)。

8、竞得人凭《成交确认书》、拍卖文件办理项目立项、企业登记等有关手续。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规定时间缴纳土地出让金、契税等费用,再申请办理建设用地批复和不动产登记手续。逾期未签订的,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

9、本次出让宗地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无异议,土地所在地国土资源局将在办理土地供应手续后,直接进行不动产登记。

10、竞得人须按《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合政办〔2014〕12号)第一款规定按时向国土部门书面报告开竣工相关事项。否则,自本地块成交之日起,1年内不得参与合肥市范围内其他地块的竞买。

11、合肥市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合肥市土地市场网发布的通知或公告为准。


责任编辑: xwhefei6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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